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广才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关注已久,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许多有见地的意见。刘广才说,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处于基础地位的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也得到长足发展,在诸如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就。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切实加强基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积极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使社会主义民主与 法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刘广才认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多方配合,共同推进。只有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才能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才能有步骤、有秩序地扩大基层民主。
二是坚持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民主主渠道作用。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很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状况和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发挥如何。各级地方人大要努力培养一支符合当前形势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功能,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是在学法、普法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要充分利用即将启动的“四五”普法的机会,针对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法制教育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要广泛深入地推进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在基层推进民主法制建设,首先要建立基层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的信任感,建立起对法律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和依归感。若没有对法律的这种信仰,则法律形同虚设,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也无从谈起。彻底改变社会上存在已久的“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无头”(批示)现象。 (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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