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通讯员 李合 记者 梁爽)近日,一个多次结伙盗窃铁路承运物资的铁路盗窃团伙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严惩。
犯罪团伙的成员张玉林、张金永、刘志刚、刘玉生、武相清、武文军分别来自辽宁、吉林、河北省,年龄最大的52岁,最小的21岁。在盗窃中他们相识,并多次频繁在铁路上盗窃作案,形成盗窃、转移、销赃一条龙。仅法院审理查明的就达6起,总价值人民币146000余 元。1999年5月至2000年4月间,他们在天津铁路分局秦皇岛车站,盗窃停留的货车上的香烟125箱、长虹牌彩电14台、带鱼64箱、面粉15袋,然后倒出车站,用机动三轮车或雇车运走,在绥中和秦皇岛市场销赃。其中,张玉林盗窃获赃款18700元,刘志刚盗窃获赃款17600元,其他人也获得不同数额的赃款,赃款均被他们挥霍。同年4月7日,随着武相清、武文军在盗窃时被抓获归案,其他被告人也相继落网。由于武文军、刘志刚、张金永均有立功表现,被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张玉林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张金永、刘志刚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刘玉生盗窃、转移、销售赃物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武相清有期徒刑4年,武文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几人分别被处以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等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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