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今年39岁,大专文化,家住本市河东区。1995年以后担任本市一轻总公司某一仓储办公室会计。1997年,他开始偷偷挪用公司的公款炒股。股市风云变化莫测,他从公司账上挪用了50余万元,可是现在的股市行情越来越难以预测。魏某不禁胆战心惊,生怕公司有人知道此事。正巧在这个时候,公司新来了一名会计,会计查账后向领导汇报,账上只有6万余元,领导找到魏某询问,魏某顿时冷汗冒了出来,他说自己复查一遍,可能是新来的会计搞错了。领导要求与魏某一起去银行查账,在去银行的路上,魏某终于沉不住气,把事情一五 一十向领导讲清了,说自己确实犯了大错,马上把钱补上。
携余款外逃
魏某回来后开始坐立不安,他手里哪有现金还款啊,干脆把公司账上余下的5万余元带走,去河北省投奔表亲一起炒股,等赚了钱再还。此时的他看见谁都像是便衣,他总觉得自己被发现了。据魏某后来自己交代,当时他怀里抱着钱,听到汽车响,便怀疑是警车在找他,有一次匆匆忙忙上了一辆出租汽车,司机问他去哪儿,他说去哪都行,只要拉着他到处转,到后来,这名司机把他赶下车,还劫走了他一笔钱。最后,他携款跑到雄县之后,觉得腿都软得走不动了,他不敢住旅店,更不敢到人多的地方。晚上,他来到农村一户人家,要求借宿一夜,等他向那家人说明自己有案在身时,那户人家也不敢再收留他。
欲投河寻死
魏某无处可去,就连表亲他也信不过了。身心疲惫的魏某实在没有想到自己会落得如此下场,他想到了寻死。在郊区一个工厂旁边有一条小河沟,他一头便扎了下去。据他自己回忆,人到要死的时候,一种求生的本能驱使他开始挣扎,他又不想死了,附近工人把他拽了上来。于是他来到河北省任丘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回想起那段逃亡时光,魏某还心有余悸,他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希望法庭从轻处罚他。今年2月初,河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157240元,挪用公款457435.6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并处有期徒刑18年,收缴非法所得57435.3元发还一轻总公司。(新报记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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