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记者 莫正平 实习生 苟燕/报道 昨日,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决定对绳溪河危桥改造和燃灯寺管道施工等工程涉及的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通告规定,2001年2月26日至6月26日,经一环路北三段绳溪河施工路段的机动车辆,按交通导向标志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借用人行道行驶。在施工期间,一环路互助路口实行机动车由西向北禁左、由北向东禁左的方式运行。
3月26日至4月16日,经一环路西一段燃灯寺东街口施工路段的机动车,按交通导向标志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借用人行道行驶。在施工期间,燃灯寺东街东口禁止机动车辆进出。
3月26日至5月5日,一环路南四段两处管道施工路段,机动车按交通导向标志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借用人行道行驶。
在上述期间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否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