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确立了我市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确保实现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一重大目标的确立,必将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热爱武汉、建设武汉的热情,有力推进我市各方面工作,使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在新世纪开元之年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
这一重大目标是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速发展,并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确立的 。“九五”期间尤其是2000年,我市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塑造新形象,迈向新世纪”这一主题,大力实施市民素质教育、行风建设、环境建设和文明创建四大工程,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整体推进,全市人民精神状态奋发向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和思想、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都有了巨大进展。这些成就的取得,为我市加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造了良好条件。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城市,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武汉城市综合素质的客观要求。我市“十五”奋斗目标明确要求,通过5年的努力,在综合经济素质、城市整体功能、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社会文明程度四个方面得到明显提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城市,既是“十五”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证。
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已经成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越来越重要的方面,成为衡量城市总体功能、城市发展后劲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越来越重要的因素。确立年内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各项创建活动,尽快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尽快使广大市民在思想道德、精神状态、文明风貌、科技素养等方面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尽快拓展和提升城市功能,尽快增强城市发展后劲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总之一句话,就是尽快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尽力满足人民群众求发展的愿望。
我们必须看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兴起,精神文明建设已经被作为造福市民、抢占发展先机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受到空前重视。先进城市的经验和武汉自身的经验都证明,环境优良、治安良好、法制健全、社会文明对物质文明建设、对改革开放事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强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紧迫感,以对武汉人民和武汉发展高度负责的使命意识,以奋发有为、抢前争先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
我们必须看到,确保实现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工作十分繁重。文明城市是对城市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创建文明城市是内涵丰富、涉及面广、包容性强的系统工程。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我们把每一个局部和细节的工作做到位,更需要我们在整体上推进城市文明水平。我们承担这艰巨的任务,我们迎接这巨大的挑战,我们才能获得更酣畅的胜利,品尝更甘甜的喜悦。
光荣、艰巨而繁重的任务,正摆在我们面前,全面考验着我们的勇气、信心和能力。武汉人民历来能够迎难而上,武汉各级党政组织历来能够勇担重任。我们要加倍努力,不计艰辛,团结协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奋力实现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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