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7年前三英模英勇斗歹徒 17年后为一篇报道走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23日09:51 法制日报

  报道模范人物事迹中描绘其中一人勇斗歹徒、保卫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情节,构成对同一事件中其他模范人物荣誉权的侵犯吗?2月19日,浙江省嘉兴市秀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盛连娣、徐伟与被告嘉兴日报社侵犯荣誉权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情还得追溯至17年前,1984年4月19日上午七时许,一名持刀歹徒蹿入盛连娣工作的
独山信用社抢劫,盛连娣与同事陶宏慧一起与之展开了浴血搏斗,盛连娣之子徐伟协助两人勇斗歹徒,在歹徒逃窜后仍紧追不舍,并在当地农民和驻军的协助下将歹徒擒获。盛连娣、陶宏慧因勇斗歹徒,使集体财产免受损失,被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支行分别记大功一次和记功一次,并同时晋升一级工资,徐伟被浙江省公安厅授予二等功奖章。当时,各大媒体对他们的英雄事迹都进行了报道。

  14年后,被告嘉兴日报社在1998年12月1日出版的报纸登载署名为“本报通讯员”的《闪光的形象———记全国金融系统劳动模范陶宏慧》(下称《形象》)一文,报道了全国金融系统劳动模范陶宏慧的先进事迹,该文在介绍陶宏慧公而忘私、乐于奉献的事迹中描绘了其当年与歹徒搏斗保卫国家财产的情节,“1984年4月19日上午7时左右,在信用社工作的陶宏慧和社里的另一位女同志一起为了保卫国家财产,与突然蹿入营业柜内持刀抢钱的歹徒展开殊死的搏斗。当时,陶宏慧怀孕已临近产期,在搏斗中,歹徒接连在她身上刺了6刀,但她忍着剧痛,拼死抓住歹徒不放,后在周围群众的协助下,终于抓获了歹徒。”

  原告盛连娣、徐伟在看了这篇文章后认为上述文字严重失实,在事件中率先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被歹徒刺伤后仍紧紧揪住歹徒不放的人是原告盛连娣,而不是陶宏慧;勇斗歹徒,在歹徒逃跑后紧追不放,并在当地农民和驻军的协助下最终将歹徒擒获的人是徐伟,陶宏慧并没有追歹徒,而且在与歹徒搏斗中也并未身中6刀而仅中两刀。从有关部门当年对盛、陶两人嘉奖的不同可以看出盛的贡献大于陶。两原告因此认为,《形象》一文报道失实,将他们的英勇事迹张冠李戴到陶宏慧头上,抹杀了原告的英勇事迹,使不明真相的人们误以为1984年事件中与歹徒浴血搏斗的主要人物是陶宏慧,而不是原告盛连娣和徐伟,侵犯了原告的荣誉权,给两原告心理上、精神上带来了伤害。被告在登载该文时未能认真核实事实,应对侵权结果承担民事责任。两原告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嘉兴日报社在相同版面登载更正和致歉文章,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两原告精神损失费3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被告嘉兴日报社认为,《形象》一文并未否定两原告的英勇事迹,仅仅是因为文章主题的需要,对陶宏慧的事迹进行了突出报道,该报道并未失实,更谈不上贬毁两原告的荣誉,故不存在侵犯两原告荣誉权的事实,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登载的《形象》一文立点在于报道陶宏慧的模范事迹,以极短的篇幅描绘了其在1984年事件中勇斗歹徒的情节,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相符,并未诋毁、抹杀两原告的英勇事迹,因此两原告认为荣誉权受侵犯的事实并不存在,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故依法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两原告承担。郑欣娟


时事论坛】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
世纪盛典倒计时--2001奥斯卡奖完全接触
新浪汽车频道改版:汽车新闻 用车修车…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男人女人频道倾力推出爱情小说连载
组图:超级名模王海珍展示世界足坛经典队服
时尚组图:人体艺术写真获奖作品展
新浪网滚动新闻每日1700条
享受手机短信息服务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