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伟明 特约通讯员 蔡毓)过去邻里发生纠纷,多找“老大 ”帮忙,靠拳头解决问题;如今多找政府,靠法律解决问题。这是揭东县委、县政府致力依法治县、突破农村普法难点后出现的新气象。
笔者近日走进揭东县炮台镇青溪村,看到家家户户都有由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家庭法律读本》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的《村规民约》。随机问了一些村民有关计 划生育、土地管理、民事诉讼等法律法规,他们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农村普法,难点在“两论”: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农民懂法之后,事事要用法律标准来衡量,难以管理,这叫“难管论”;一些农民群众则认为,学法只是叫大家听话,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这是“无用论”。针对这“两论”,揭东县在 “三五”普法期间、尤其是去年以来,反复阐明一个道理: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需要依法治理。并为此下大力气抓好如下工作:
落实责任。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县直单位和各镇亦落实了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县里制定的农村普法监督奖罚制度。这样,全县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积极抓、上下结合一齐抓的普法工作格局。
培训骨干。对村两委干部分期分批集中到镇里,由专业人员给他们上课,做到一个不漏。
广泛宣传。从今年1月开始,在全县村民中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把《家庭法律读本》分发到各家各户;利用电视、广播等形式,结合当地一些典型案例宣传“读本”。
学以致用。抓住“严打”、“扫黄打非”等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集中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使大家都能学以致用。去年以来,“六合彩”赌风在粤东肆虐,但在揭东却被挡住了,这除了领导善于抓苗头,“灭火灭在起火时”外,农民学法能学以致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如此一来,“难管论”和“无用论”自然消失,全县农村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渐成风气。1996年以来,农民发生纠纷到村的治安调解会或上法庭、司法所寻求帮助的,每年以30%的比例递增。恶性案件逐年减少,1996年以来,全县刑事发案率只占万分之一点八,列揭阳市最低水平,比全省的发案率也低1·5个百分点。(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