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桃 通讯员 尹驰峰 实习生 罗继全)“如今小区内的楼盘纷纷拔地而起,但就是不见一间学校!”在昨日召开的荔湾区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多名教育组的人大代表就小区配套设施中教育设施建而未建的问题,向区政府和建设、规划等部门提出本次大会中唯一的询问。
人大代表指出,目前荔湾区内的小区在建而未落实教育设施的情况相当严重。据调查 ,未落实的有中学2所,小学9所,幼儿园10所。而配套建设上述校园的开发小区有的已完成全部、有的完成一二期建设,有的已有居民入住,却迟迟未见学校同步在建。长此下去,将会大大影响荔湾区要在5年内改造32所“ 麻雀学校”(其中需小区配套的占了11所)的计划进度。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建而未建的现象?昨日区政府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对此作出解释:主要原因在于,目前的管理法规存在漏洞,许多非区属企业的报建工作均由市有关部门负责,区级部门根本无权审批,容易让经营不善的开发商钻了空子,往往将学校配套设施挪到第三批建设,或者干脆不建。
代表们为此建议:在市政府有关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管理监督机制,使教育配套问题有法可依;市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对未执行管理办法的开发公司坚决不再予以审批立项,加强监控;切实定出对未进行教育设施配套的小区的改造进度表,先易后难地逐一解决。
■政策法规
根据市政府《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城市规划配套建设的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应与商品房同步建设;购房者入住小区时,教育设施应保证同时启用。”(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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