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平)蓝田县薛某与人产生矛盾不寻求正当渠道解决问题,而是向他人门口泼洒秽物,结果自己被拘留;薛某的妻子黄某不但未从中汲取教训,反倒夫唱妇随,重蹈覆辙,最终被受害者告到法院。日前,蓝田县首例精神赔偿案正式立案。
薛某是蓝田县史家寨乡孙北村一组村民,曾因琐事与村民小组长张某发生矛盾。今年农历正月初一,薛某偷偷向张某家大门口泼洒屎尿泄愤,张某家人发现后报警。史家寨派出 所经过认真调查取证,报县局批准后对薛某处以15天拘留,薛某后悔不迭。
3月16日,薛某尚在拘留所接受处罚,其妻黄某来到张某家中,以薛某生病为由无理取闹,并趁张某家人外出时,在其家中泼洒屎尿。派出所警员赶到后,制止了事态进一步发展,并采取了保护现场措施。记者来到张某家中,只见几床被褥胡乱堆放在地上,被褥上洒有大量秽物,案板、墙上也留有秽物痕迹,散发出阵阵恶臭。
日前,张某一家人已向蓝田县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同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9000元,蓝田县法院已分别受理了这两起诉讼。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年3月10日起开始施行,此两起诉讼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抚慰金一案,是蓝田首例立案的精神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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