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杭州华友制衣有限公司擅自在厂内焚烧油漆桶、服装下脚料、PVC塑料管等废物,近日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8万元。这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杭州市首次对焚烧垃圾废物行为依法处以高额罚款。
江干环保处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杭海路七堡附近浓烟滚滚,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环保监理人员当即前往调查,原来是杭州华友制衣有限公司在厂区内焚烧油漆桶、服装下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者,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晏利扬 高越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