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瑞)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截至2001年3月,经国家学位办审核并批准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已达45个。在国内上学,学习国外的先进教材,最后通过考核拿到洋文凭。这种求学方式日益受到求学者与社会的关注和欢迎。
在联合办学过程中,社会上一些机构和组织,尤其是一些不具备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机构,与境外机构举办所谓“学位课程班”、“研究生班”等各类项目,有意模糊办学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严格确定并划分了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未经核准,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授予境外学位,已经授予的学位,国家不予承认。国家承认的45个联合办学项目,本报将在3月26日28版“知本”特刊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