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宜宾市翠屏区金窝煤矿矿长王勇涛,煤矿现场负责人陈永连二人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两人是去年3月8日宜宾市翠屏区金窝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3月8日上午,金窝煤矿矿长王勇涛、煤矿现场负责人陈永连,违反瓦斯检测制度,未检测瓦斯浓度即安排工人下井生产,并在发现风机关停时未及时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