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次全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工作部署要求,最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县(处)级领导 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在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任职情况进行 调查登记的通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县(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的从业行为进行调查登记的通知》。
这两个《通知》对登记的对象、内容都作了具体规定,并附有登记表。《通 知》要求在4月20日前完成自查登记工作。省有关部门指出,开展对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有关情况自查登记工作,是加强对进行调查登记的通知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 一种方法,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兆力 赵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