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日,合肥市出台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评议对象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在该市的市一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评议内容主要有廉政建设情况,勤政为民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政风评议测评包括民主测评组测评占40%、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占30%、基层群众测评占30%。民主测评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员组成。民主测评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对被评议单位政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在广泛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