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消息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黄晓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支付交通设施赔偿费800元。
去年11月7日凌晨1时许,无业人员黄晓强酒后驾驶一辆长安工具车,行至三门峡市文明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处时,将路中间的交通指挥台撞坏。该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警察闻讯到现场调查,黄拒不配合,并拦住施救车不让拖走肇事的工具车。黄被带至交警大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