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据《城市早报》报道,轰动全国的“阑尾手术医死9岁男童”案件,患儿家属索赔500万元,郑州中院前日一审宣判,患儿家属实际获赔100750元。
1999年12月4日晨,郑州市民陈荣友的独子、9岁陈一鸣因肚子疼到郑州儿童医院求医。在实施阑尾切除手术3个小时后,陈一鸣变成植物人,在医院抢救24天、花费十几万元后于1999年12月29日下午被宣布死亡。
前日下午,郑州中院对此案开庭宣判。法院一审认为,陈一鸣入院时病情严重,经医院诊断明确,手术及时,手术后病情加重与其自身疾病的发生、发展及演变相关,但医院若在手术过程中进行缺氧监测,术毕返回病房后立即给予吸氧、缺氧监测和有效的抗生素应用等措施,则可以减少患儿机体缺氧状态的发生和早期发现严重呼吸功能不全。因此判令被告郑州儿童医院赔偿陈一鸣家属包括医疗费及慰抚金等共计100750元。
对此判决结果,原告陈荣友等认为判决责任认定错误,回避了医院篡改病历的关键问题,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