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志武 通讯员胡太荣
昨日召开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制保障。
近两年来,我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观念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已逐步建立“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结果合法”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方式;地方行政立法工作不断增强,立法质量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规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完 善,去年以来有2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受到刑事、党纪和政纪处分;行政复议工作稳妥进行,去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1件。
会议指出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政执法存在不同程度的不作为现象,乱作为现象也时有发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违法执法追究进展还不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
会议对全市今年依法行政工作作了部署: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实施《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做好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解决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做好《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队伍。
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市领导王成宇、涂勇、梁守恕等出席会议。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年检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武汉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年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对象:2001年3月31日以前经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获得了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的中介机构。
二、年检时间:2001年3月28日至4月30日
三、年检地点: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汉口青岛路15号市场管理处),联系电话:82832248
四、年检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于4月15日前到我局市场管理处申请年检并领取《年检报告书》等有关资料。
五、对年检合格单位我局将颁发“2001年度房地产中介机构年检合格单位”匾牌,并登报公布;对不申报年检或逾期不参加年检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我局将于2001年5月中旬对“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培训,需要培训者,可到我局市场处报名。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