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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有限制 防治条例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28日15:4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依法治 理城市噪声污染,还市民一方静土提供了“尚方宝剑”。

  南京现行的噪声管理条例还是早在1984年制定的,跟迅速发展的城市生活对 比,已经出现了很多管理“盲区”。新条例对现实生活中市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扰 民热点问题,首次全面立法给出了明确的“说法”。比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由居室装潢引发的噪声扰民邻
里纠纷急剧增加,新条例规定,不管是单位还是个 人在装潢过程中,中午午休时间和晚上都不得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会产生严 重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施工,违者将被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居民在公共场所晨 练或在家听音乐娱乐,也不能随心所欲开大音量以致影响他人。针对不少商家盛 行的用高音喇叭促销揽客的拙劣手段,条例特别规定除政府批准的大型集会、游 行、庆祝等活动外,其他社会活动一律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小帖 为立 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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