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讯 昨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恩平建行行长侯春幸玩忽职守 一案。检察机关起诉称,1994年1月至1995年6月,侯春幸任恩平建行行长期间, 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指使该行下属的牛江、沙湖等7个办事处,通过高息贴 水吸收存款和账外拆借资金方式,违规吸收资金人民币32.1063亿元。侯春幸将 上述资金以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形式,违规发放账外贷款共349笔,合计人民币2 5.8175亿元、港币244万元。目前尚余贷款本金人民币22.0081亿元、港币224万 多元,利息人民币17.975亿元、港币153万多元无法偿还,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