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民对摩托车收费的疑问,记者昨天走访了郑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问:郑州市收取这项费用的依据是什么?是否依法收费?
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除外)收取通过 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经市政府申请、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计委下达了《关于对郑州市征收环城快速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这项收费有法可依,按规定立项,符合程序。该项工程投资总概算为15.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8亿元,按目前贷款和利率计算,5年需还本付息10亿元。考虑目前车辆和增长因素,收费工作需5年。
问:当初也向摩托车收取过“四桥一路”的集资建桥费,后来考虑到安全因素不让摩托车上桥。环城快速路桥就不存在安全问题吗?会不会先收费、将来又禁行?
答:在高速路立交桥上,摩托车的安全很难保障。目前,环城快速路是按满足各种车辆行驶来设计的,将来会研究一个最佳通行方案。
问:是否会取消摩托车通行费?如果不取消,是否能采取“过一次站收费一次”的办法?
答:通行费征收采取的是年费制,单台车辆需一次性交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审批减、免、缓。这项政策是经过充分论证后确定的,不可能让摩托车免交通行费。过站收费的方式也不可行,因为郑州市区有各类机动车近25万辆,加上外地入郑和过境车辆,队伍庞大。如果设站收费,难以保障市内交通安全、畅通。
问:你认为这项收费体现了负担和利益对等的原则吗?现在赶上行车证审验期,摩托车主们要先交200元钱,才能审验,从这点看,这项收费是否具有强制性?
答:确实具有强制性。对摩托车主们的疑问,我们都能理解。从眼前看,负担和利益是不对等的,但从长远看,负担和利益又是对等的。因为,环城快速路建成后,改善了郑州市的交通条件,给大家带来了方便,大家都是受益者。(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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