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本报报道了《市民质问:摩托车这样收费合理吗?》后,在省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本报新闻热线一直响个不停,热得烫手,大家纷纷对郑州市的这种做法发表自己的看法,大多数读者认为对摩托车以及其他机动车这样收费不合理。
家住上街区的王女士来电话说,她的摩托车连郑州市区都不让进,也要交钱,太没道理了。二七区某镇政府的冯先生、郑州铁路局报社的王编辑、市民李海先生、王先生等百余 名读者认为,这样收费,就好像是你有可能进饭店吃饭,你就先把几年的饭钱交了,吃不吃不管你,怎么也应该实行“谁受益,谁交费”的办法。
省外贸运输公司的刘先生、某单位的张先生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他们表示,政府修路他们很支持,但不能超出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也不能不考虑车辆报废或进入二手市场交易的情况。刘先生说,如果让一年交1200元、1800元单位还能承受,一下让交5年的费用单位真的承受不了。再者,他们单位还有明年要报废的车辆,让将要报废的车辆一下拿5年的费用,更不合理,这一点,有关部门根本没考虑。
还有一位朱女士说,现在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项目的出台不是都兴举行听证会吗,这次为什么就不让群众发表一下意见,一下子就出台了呢?大家交费交得明白吗?政府是不是太武断了? (大河报 记者 张弢 辛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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