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 以自己单位没有下岗职工为由,拒不参加失业保险的信阳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在被信阳市劳动局查出其违法拖欠20余万元失业保险费后,仍以种种理由,拒缴这笔费用。3月26日,信阳市劳动部门负责人气愤地告诉记者: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我国社会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是对其社会责任的一种逃避。 去年第四季度,该市劳动局在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大检查中,查出一批欠费单位。其中,信阳市城市信用合作社欠缴1999年1月至2000年11月的失业保险费及滞纳金,共计20.5万余元。劳动部门在当地媒体上公告欠费名单之 后,对该信用合作社依法下达了有关处理文书。但是,该信用合作社既不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又不执行劳动部门的处理决定书,补缴所欠费用。
劳动部门反映,保障下岗、失业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种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难度依然很大,一方面是少数企业资金紧张,另一方面,少数单位自恃财大气粗,认为自己的职工无下岗之忧,不需参加社会保险。
对此,信阳市劳动局有关人员表示,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决打击拖欠下岗职工“养命钱”的行为。(大河报 记者 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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