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实习记者报道 最近本报接到读者举报,成都市某些药店和诊所还存在开假发票,出具假病假条,不问药名就为患者注射自带的针药等违规现象。就此,记者暗访了青羊、 抚琴小区的部分诊所和药店。
实录一:诊所开出医院发票
时间:3月26日上午11时55分
地点:青羊小区文华路文华诊所
记者问该诊所一位穿白大褂的女子:“我想买些保健品,你们这儿开发票吗﹖”她说可以。记者又低声问:“可以开成医院的发票吗﹖”她直爽地说:“你要哪个医院的?我们这儿100元以上才开发票。”记者吃了一惊,稍停片刻记者随口说要五医院的,她问:“中医附院行吗?中医附院的发票比较好开。”记者说要打听一下,看有无熟人能报销中医附院的发票。看记者为难她又说:“这无所谓看你需要哪个医院的,我们负责办好,但当天拿不到发票,要过几天才行。”记者问:“这样的发票能报销吗﹖”她胸有成竹地说:“绝对能报,保证是医院的正规发票,还是电脑打印的”
实录二:自带针药随便打
时间:3月26日下午5时57分
地点:红光中路的金琴诊所
该诊所里一抱小孩的女子热情地问记者买什么药,记者顺势问道:“自己配的针药能打吗﹖”她二话没说,就给了记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并问记者有没有注射器,记者说没有,她说:“如果你的针药是水剂,再加上一个一次性注射器,1.5元就够。但她自始至终均未问记者带的是什么针药,她只告诉记者最好晚上10点以后再来。
实录三:买药就可开假条
时间:3月26日下午6时25分
地点:抚琴西路附近的荣仁堂诊所
记者悄悄地把一位20来岁的女工作人员叫到一边,低声问:“能开病假条吗﹖” 她摇摇头说:“不行”,但顿了一下又说:“只能开医生处方。”记者问:“能不能在处方下注明需要休息的时间﹖”她说:“可以,但最少也要开60元以上的药,而且我们可以把你开的保健药开成普通西药。”
实录四:明码实价卖假条
时间:26日下午3时30分
地点:国学巷68号的“华西中西医诊所”
当记者开口就提出想开张病假条时,一名50岁左右的邓姓男子问记者:“你要开多长时间的。3天25元、一周50元、一月100元。”记者问可否开两个月或更长时间的,该男子称:“最多只能开一个月,再开长了怕有闪失。”记者问他使用啥单位的假条,该男子称,他那儿有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多家医院的“正规”处方笺,说完他拿起一本盖有公章的处方笺向记者扬了扬。
记者随即说想在他这儿开票,回去报账。该男子称:“按药费金额的10%提取费用。”当记者再追问一些详细情况时,该男子突然改口了:“你是记者嗦?记者我也不怕,曝光又怎样呢!”
资料一: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医疗机构必须使用有本医疗机构标识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不得将其出卖或出借;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的票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
资料二:
据介绍,原则上不管是个体诊所还是正规医院,对于来源不清、质量不能保证的自带注射药品不能够擅自注射。大医院均只注射有本院处方的药品。尤其要注意,对患者必须同时注射三种以上药物时,要考虑到是否会发生药物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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