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恩平三月二十八日消息:原建设银行广东省恩平市支行行长侯春幸涉嫌违规发放贷款一案,二十七日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一九九四年一月至一九九五年六月,侯春幸任恩平建行行长期间,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指使该行下属的牛江、沙湖等七个办事处,通过高息贴水吸收存款和账外拆借资金方式,违规吸收资金人民币三十二亿余元,侯将上述违规吸收的资金以向 企业发放流动资金的形式,违规发放账外贷款共三百四十九笔,合计人民币近二十六亿元、港币二百四十四万元。
目前尚余贷款本金人民币二十二亿余元、港币二百二十四万元,利息人民币近十八亿元、港币一百五十三万余元无法偿还。造成损失本金人民币二十亿余元、港币二百一十五万元,利息近人民币十七亿元、港币近一百五十四万元。致使恩平建行无力兑付到期存款,出现存款人挤兑和闹事现象,恩平建行被撤销,二百多名员工被遣散。
检察机关认为,侯春幸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后果特别严重,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侯春幸二十七日在庭上辩称自己不懂金融业务且仓促上任,任职期间不存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问题,并将有关责任推给前任郑荣芳(郑后升任恩平市副市长)。侯还称自己没有潜逃,只是去广州看玻对此,公诉人一一予以驳斥。
庭审后,侯称,如果让他官复原职,他将“有办法弥补损失”。(据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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