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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全力落实社会治安综治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29日15:37 湖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通讯员汪宗兴报道:昨日,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会召开200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报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排 查情况,就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作出部署。

  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杨永良到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综治委副 主任、省公安厅厅长陈训秋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 任李其凡,省军区副政委张
汝成,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武警湖北省 总队总队长司久义,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田震亚出席了 会议。

  杨永良指出,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国际环境继续向有利于我 国的方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存在着很多有利条件,但是影响稳定的因素仍 然存在,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不少地方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他要求各 级各部门领导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来看问题,充分认识维护稳定工作 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责任感,进一 步增强综合治理意识,树立必胜的信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 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 工作。

  杨永良说,各级综治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处理“法轮功”问题工作会 议精神,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组织社会 力量、发动人民群众、运用各种手段参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各 级各部门都要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落实“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加强社会防范。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 实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不断深化 “创安”活动,大力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杨永良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分解到部门和单位,层层落实到基层。各 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确保一方 平安的责任。要严格执行省五部委联会制定的《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 特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加强责任查究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方针在全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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