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凌)从2001年3月30日至6月30日,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地毯式清理、收缴非法民爆物品的专项整治行动。近郊主城区所有爆破施工工地,一律不再设立临时库房存放民爆器材。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清理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电话会议了解到。
从即日起,市公安局将对涉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环节进行
在最近全市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22个区、县的民爆器材专营公司从即日起一律停止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