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决定,对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中正三轮车 和残疾人专用车部分作出修改。
正三轮摩托车不得在市区禁行区域、路段内行驶。残疾人专用车不准搭乘人 员,有动力装置并安装搭乘人员设备的残疾人专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安装动 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有动力装置并安装搭乘人员设备的残疾 人专用车和安装动力装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