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粮食厅得到证实:根据国家粮食局的通知,我省将从2001年5月1日起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
国家粮食局《通知》决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城镇居民户口在全国范围内迁移,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不再办理《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此前关于该证的文件和规定,以及印制发放的《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同时废止。
国家粮食局《通知》还指出,《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是粮食统购统销管理体制的产物,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管理粮食销售的方式之一。在过去粮食短缺的情况下,《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制度对于保证城镇居民的粮食供应和价格稳定、安定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粮食购销体制不断调整和改革,国家逐步开放了粮食销售市场和销售价格,各地逐步改变或取消了城镇居民口粮凭证供应的办法。随着粮食供求由过去长期短缺转变为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销售市场进一步放开搞活,目前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的条件已经成熟。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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