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郁方)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为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我省4月1日起将实施《药品价格监测办法》和药品价格备案制。
据悉,省价格信息中心站将负责开发建立“陕西医药价格信息网络”,由省、地(市)物价部门共建,信息共享。另外,我省在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取消药品价格登记制度的同时,决定在我省实行药品价格备案制度。凡在我省境内生产、销售的药品价格,都应先到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