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4月1日消息:深圳安居房配售政策在今年“两会”期间遭到市人大代表质疑,11名代表在联名议案中
称市政府“以男方为主”的分房政策违反男女平等的原则和有关法律,建议修改为“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女职工,
只要是无房户,都应当和男职工享受同样的分房待遇”。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分房”是指1988年深圳房改以来,政府建设安居房,以福利 商品房价,向符合条件的党政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配售,俗称“福利房”。1988年出台的房改方案明确规定:“买房或租房,原则上以职务高的一方为
主,以男方为主。”
12年来,深圳市一直按照该政策配售“福利房”:在夫妇都拥有深圳户口的家庭中,只要男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就有资格购房;如只有女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职称或职务必须高于丈夫才可购房,否则就没有购房资格
。受该政策的影响,不少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女职工丧失了购买“福利房”的待遇,只能以高价(约为福利商品房价
的一倍或更多)购买其他安居房或商品房,而与她们条件相同、贡献相当、甚至不如她们的男同事却能享受“福利房”。
市妇联副主席李少梅等11名人大代表在议案中表示,“以男方为主”的分房政策违反有关法规。宪法明文规定,女
性在政治、家庭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权利。
议案还指出,现行政策剥夺了部分女职工的分房权,迫使一些人以假结婚、假离婚的不当手段达到分房目的。据悉,
龙岗区政府已在新调整的分房政策中明确了男女平等,代表们的议案强调:龙岗区政府能做到,市政府也能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