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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司法机关敦促“黑恶”分子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01日15:58 法制日报

  本报兰州3月31日电 (记者 罗成志) 为了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除恶务尽,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出通告,敦促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甘肃省政法机关通告严正警告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认清形势,停止作恶,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主动投案自首的“黑恶”犯罪分子,能如实供述自己
的罪行,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犯罪线索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顽固不化、继续逃跑藏匿的犯罪分子,一经抓获依法从严惩处。通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犯罪分子,对提供线索或抓获逃犯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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