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万森)内蒙古检察系统在侦办贪污贿赂案件中,注意保护改革者的权益,对被诬告和错告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在案件查清后给予公开正名,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傅书永是兴安盟白狼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他大胆进行机构改革,减少冗员。在当局长的几年内,林业局一改亏损局面。但因改革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也有些人不理解,便
根据举报,兴安盟检察分院正式对傅书永被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查证的结果不仅否定了举报的问题,而且还发现傅书永是一个优秀的改革者。为此,兴安盟检察分院专门为傅书永召开了正名大会,并向新闻媒体推荐了傅书永的事迹,挽回了因举报给傅书永带来的负面影响。
据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尚罗介绍,去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为39位被错告、诬告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正名,杜绝了查办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