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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驻澳机构可为居澳葡籍人士颁发赴内地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03日00:58 新华网

  新华网澳门4月2日电 外交部驻澳门特区特派员公署今天下午发布消息说,对持有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且长期在澳门居住的葡萄牙籍人士,公署可为其颁发进入内地的多次有效旅游或访问签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

  消息还说,特派员公署也可为在澳门有居留权的其他外籍人士,在不超出其居留期的前提下,颁发多次赴内地的有效旅游或访问签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特派员公署采取这一措施,旨在增进澳门与内地的经贸、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便于长期在澳门居住的葡籍人士和其他外籍人士前往内地从事访问、经商、旅游及购物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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