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因自己的承包地被县乡某部门违规占用多年而得不到合法补偿的农家妇女,数十次到市里、省里上访,几次来到北京,主管部门对她已经熟悉,也批转过几次,但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一位上级部门的领导说,那几个县乡干部——“不就是几只苍蝇嘛!”这妇女却说,“可别说是苍蝇,苍蝇能吃人呐!”
“苍蝇”能吃人,听了不由得一阵心惊。在人们的印象里,吃人的是老虎、狮子,所 以才会有“谈虎色变”的成语。老虎血盆大口,凶悍可怕,它们发起性来,吞噬生灵,祸害大矣。但同时,人们却并不需要时刻担心被老虎伤害,因为老虎毕竟是少数,它们为害百姓的机会还是不多。
可以称为“老虎”的贪官污吏也有这样的特点。虽然现在被揭发出来的腐败干部不在少数,但像胡长清、成克杰、李纪周这样的“老虎”还是比较稀罕。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级别高的腐败分子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切身利益关系并不密切,而“苍蝇”就不一样了,它们极易繁衍滋生,遍地都是,它们吸食人血,传播疾病,破坏清洁,让人不厌其烦,防不胜防。这点又让人想起蝗虫,古人用"飞蝗蔽日"来描绘蝗灾大作时的恐怖景象,群蝗过处,寸草不留。可见蝇虫单个看来虽然弱小,但他们形成规模,危害超过虎狼猛兽。
前面提到的被称为“苍蝇”的腐败分子,除一些是县乡干部外,还有一些是拥有实权、与群众经常打交道的基层行政、司法等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他们的职位并不显赫,但他们掌握的却是群众的生计。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牵涉到百姓的实际利益,他们直接从老百姓身上揩油,用民脂民膏养肥自己,群众深受其害。
人们常常抱怨有关部门“只打苍蝇,不打老虎”,这里包含着对只抓小腐败分子不打击大腐败分子的不满,但并不是说“苍蝇”不值得一打。打死害人的“老虎”自然痛快,但不能因此而不用心、不下力气打“苍蝇”。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对“苍蝇”打击不力,对他们缺乏监管整治,他们因此肆无忌惮,有恃无恐。有人说,打死几只“苍蝇”没意思,解决不了问题,要揪出他们的保护伞,也就是抓出他们背后的大“老虎”。这就又出现一个问题,有多少“苍蝇”的背后有保护伞,更有多少“苍蝇”的背后有大“老虎”撑腰?对那些没有保护伞的“苍蝇”就可以不闻不问了吗?显然不是,有保护伞的要打,没有保护伞的也要打。
在我看来要狠打“苍蝇”,不叫“苍蝇”害人,并防止“苍蝇”变成难以驯服的“老虎”,与打“老虎”同样重要所以,要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尤其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具体办事人员的监督,对违规者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也要加强制度建设,消除蚊蝇滋生的土壤。马国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