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卓上雄通讯员王丙荣)3月30日,儋州市工商部门依法对一非法传销公司头目的账户,采取了暂停支付的强制措施,以从经济上断其从事非法传销的能力。
3月29日和30日,儋州市工商局在有关银行的配合下,对在该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盛隆、志田、南岳等公司及其头目唐某等人的账户进行了调查,并依法对唐某存于某银行的3万余元采取了暂停支付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