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伊桐)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有关部门对工业用盐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
据了解,调整后两碱工业用盐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两碱以外的其他工业用盐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工业用盐仍实行地区差价政策。部分地区具体价格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兴平市、宝鸡县、武功、杨凌调前供应价651.30元/吨,调后供应价560.00元/吨;阎良、长安、周至、户县等地调前价668.00元/吨,调后价576.00元/吨;永寿、宜君、白水等地调前价684.70元/吨,调后价590.00元/吨;商州、柞水、镇巴等地调 前价701.40元/吨,调后价610.00元/吨;洛南、丹凤、镇安等地调前价718.10元/吨,调后价625.00元/吨;商南调前价734.80元/吨,调后价640.00元/吨。榆林定边县供应价400.00元/吨,靖边县供应价450.00元/吨,延安市吴旗县供应价450.00元/吨,志丹县供应价480.00元/吨。
另外,各地盐业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用盐量较大的其他工业用盐用户实行下浮的优惠价格政策,浮动幅度掌握在10%以内,具体浮动幅度由各地盐业公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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