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地处江汉区的武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喜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全市唯一一家破格获此殊荣的单位。按规定,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须满两届,才能参评省级“文明单位”。市政工程总公司因对城市建设贡献突出,被列为特例。
江汉区共有16家单位与市政工程总公司一起获此殊荣。据江汉区文明办主任代萍介绍,省里原只给江汉区12个指标,但够条件申报者多达36个,区文明办为此多争取了几个名额 。
这种争创“文明单位”的现象,与前几年一些单位对这项工作的冷淡形成反差。近年来,无须动员,申报“文明单位”的单位越来越多,许多单位把创建“文明单位”当作提高管理档次的契机。据武汉图书大世界总经理张润斌介绍,“文明单位”标准包括班子建设、综合治理、管理水平、经济建设等10个方面的内容,要申报创建,本身就是按其标准自我加压,力求实现管理创新。该单位自1999年提出创建目标以来,新建了工会组织,职工队伍素质明显增强,还举办了许多大型文化活动。
据介绍,一旦工作中哪个方面出了问题,“文明单位”称号将随之取消,这对各单位也是一种约束。去年以来,江汉区先后有3个单位因为领导班子不廉洁,被取消“文明单位”称号。
私营企业也加入创建“文明单位”行列,今年已有12家获得区级“文明单位”称号。亚兴服装公司负责人称,对企业来说,“文明单位”是一种无形资产,获此称号,对外经营中增加了一块“金字招牌”。
据统计,江汉区今年获区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有416家,比上年增加40家。(记者何志武 通讯员朱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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