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席上,检察人员熟练地移动鼠标,一件件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快速、清晰地跃上了电子大屏幕。今天上午,一个计算机多媒体法庭示证观摩庭在鄞县法院开庭。
这次开庭审理的是被告人陆某婚姻诈骗一案。与常规不同的是,鄞县检察院运用一年前研制成的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模块化软件),向法庭出示公诉人采集的案件证据。
针对被告人陆某利用婚姻欺骗3名宁波籍女子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在254厘米大屏幕上展示了其伪造的假离婚证、假毕业证、假驾驶证等一系列重要证物。庭审中,检察人员将有关证据、照片、证言等材料归入到备用资料库,视情灵活切换调用,既方便公诉人出庭公诉,又强化了公诉效果。整个庭审不到两个小时就结束了,法庭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发、运用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是全国检察机关公诉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审判公开、公诉民主的宗旨。作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的重要举措之一,省检察院将推广使用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本报宁波4月2日电)(记者 谢国仪 通讯员 沈简轩 尹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