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由于施工噪声污染而被和平区环保局处罚的某建筑施工单位,向区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缴清了行政处罚金及滞纳金共6万元。至此,一起拒不履行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决定,故意拖欠处罚金长达9个月的案件终得解决。
据了解,该建筑施工单位于去年4月2日至3日,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进行了昼夜连续48小时以上的连续施工作业,并使用了振捣棒,施工噪声严重扰民,违反了国家及本市关于施 工工地夜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附近居民和过往群众对此意见很大,纷纷投诉到和平区环保局。该局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连夜现场检查,并做了详实的记录,通知工地负责人到区环保局接受询问,同时要求该工地在施工中按环保法规定施工,但该施工单位却对此置若罔闻。为此,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工地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工地放弃了申辩和陈述的权利。
去年6月20日,区环保局依法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施工单位对处罚决定拒不履行,在诉讼时效内既不申诉行政复议又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和平区环保局于去年10月16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追缴3%的加处罚金。到昨天,该单位已缴清了罚款和滞纳金。(通讯员承刚 郑红 战鹰 记者武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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