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0日,在长葛市南席镇一条笔直的乡村公路旁,老农民张进法自豪地向记者讲述他和公路的故事:
前年,他和乡邻们一起投票决定申请修建这条公路;
去年,作为农民监督员,他不分日夜地监督着这段公路的修建;
今年,作为养护员,他像爱护自己儿子一样呵护着这段公路。
像张进法一样,从公路建设中尝到甜头的长葛群众与公路有着特殊的感情。
然而,据了解,过去这里却是另外一种情况由于乡村公路建设以行政指令为主,一村修路村村集资,群众积极性不高,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发生这样的变化,是因为长葛市充分动员了群众,变“要我修路”为“我要修路”。
市里一改过去乡村公路建设的“大锅饭”模式,使群众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乡村公路建设的决策者。哪村要通公路,先由村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再向乡镇提出申请,最后由乡镇统一向交通局报批。除该村村民集资外,乡镇补贴总投资的30%至50%,交通局再给予适当补贴。
这样,村民成了乡村公路的“业主”,成了自己投资的直接受益者,投资修路的热情大涨。在市交通局的引导下,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养护中来。
于是,公路建设工程进行到哪个乡或村,哪个乡或村就派出质量监督组,农民监督员天天守在工地逐工序“挑毛病”。当地村民也像关注自家建房一样,关注着由自己“决策”投资的公路的建设。仅在大周镇,去年一年农民质量监督员就纠正违章施工30余次,对5个路段总长2.6公里的公路实行了责令返修。
大部分的村都设立了公路养护小组,任命了养护员。市交通局在各乡设立乡镇公路管理分站统一协调管理。全乡400余人的农民养护员,人人分包路段,每月对照养护标准打分。
4年来,市乡村三级共投资5800余万元,新建公路500余公里,公路密度由26公里/百平方公里增至103公里/百平方公里,93.7%的行政村修通了柏油路。
资料显示,全市地方公路中地方干线公路与乡村公路好路率分别达到90.5%和79%,连续几年夺得许昌市第一名,连续7届夺得省“好路杯”殊荣。
群众的主动参与,使得公路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快地得以彰显,该市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县(市)的排序由第十六位跃至第九位,工业综合指数大幅度增长。(河南日报 本报记者 李铮 赵春喜 本报通讯员 赵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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