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我国环保、卫生、新闻和法律界引起普遍关注的贵州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长城)状告陕西西安华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华懋)侵权案,以贵州长城胜诉而结束了审判。但日前该案又传出新消息,胜诉的贵州长城又遭遇了执行难关。
去年10月13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对贵州长城法人代表刘飞诉西安华懋( 经理何荣华)侵权案做出判决:西安华懋立即停止对贵州长城及刘飞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行为;西安华懋在判决生效15日内在有关媒体向贵州长城赔礼道歉,同时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75万余元经济损失给贵州长城及刘飞。
今年3月6日至12日,贵阳市南阳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官对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的西安华懋实施强制执行。法官在西安华懋何荣华公司所在地———西安市友谊东路22号却发现:友谊东路22号已改为54号,西安华懋公司的木制牌子已换成了西安华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华懋的经理何荣华、何光毅也已不知去向。经查,西安华懋的开户银行的账户上只有16.93元。据贵阳法院方调查证实,西安友谊东路22号就是现在的54号,调查证实,西安华懋不排除是一个皮包公司。
目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已将此执行案委托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两法院表示将加大执行力度。(国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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