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通讯员侯建华)佛山市政府派驻澳门的新基贸易公司原总经理魏怀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案(本报2月18日《焦点新闻》曾作详细报道),昨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说,被告人魏怀在1995年至1997年受佛山市政府委派担任澳门新基公司总经理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2100万元港币用于偿还个人赌债,
魏怀还在1995年至1998年担任新基公司下属的香港富威公司、香港荣益公司总经理和香港鹏展公司董事会主席期间,先后7次将公款7230万港币用于偿还个人赌债,除归还了其中的500万元港币外,侵吞公款6730万元港币。
公诉机关认为,魏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计侵吞公款8785万元港币,挪用公款共计545万元港币,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