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冰、通讯员李平南)省民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98年4月省政府与21个地级以上市签订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截至目前,我省已全面完成了三年殡葬管理目标:全省平均遗体火化率达到80·2%,超出省政府确定的目标20·2个百分点;投入资金8·25亿元,新建殡仪馆43个,几乎占广东50多年来所建殡仪馆总数量的一半;清理“三道两区”乱葬岗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我省殡葬管理工作1997年以前一直处于全国的落后状态。改革开放初至90年代中期,全省火化率一直徘徊在23%上下;原有的50多个殡仪馆设施陈旧、老化,改革10多年,仅有龙川县新建了一个殡仪馆;城乡乱埋乱葬相当严重,全省每年死亡人数35万人以上,一年土葬遗体多达27万多人,每年死人占地达270公顷;土葬衍生封建迷信活动、丧事大操大办,土葬买棺、买地、举殡等费用动辄几千、上万,多者十几万,群众反映“死不起人”。
三年殡葬管理目标的如期实现,改变了广东火化率长期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状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年节约殡葬用地面积586·67公顷,节约木材17·79万立方米;“三道两区”共清坟438270座,腾出土地4426·97公顷;群众办丧事节约经费59·3亿元;山火明显减少,因坟山纠纷引发的群体闹事、械斗事件近两年基本没有发生。
省民政厅这位负责人透露,我省2001—2002年全省火化率将分别达到90%、95%,2003年—2005年达到100%。今明两年全省殡葬管理的重点是完成“三道两区”乱葬坟墓的专项清理工作任务,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全面清坟工作。到2005年,除少数山区县外,全省基本实现辖区无坟化。(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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