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高翔 杨勤 通讯员周华娆)雷州市容路镇暴力抗法事件经本报披露后(见本报3月30日报道《镇干部率数百人围殴法官》),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昨天,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庭庭长杨贤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有关责任人目前尚未受处理,他指出应根据中央精神严肃查处责任人。同时,杨贤才对本报全面披露事件真相、鞭挞违法违纪、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评价及感谢。
杨贤才指出,省法院获悉这一事件后非常震惊,在中央11号文件(注:1999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 )下发后,省委、省人大、省纪委也作了相应要求,容路镇居然还发生这种恶性抗法事件。有关部门要从落实中央精神的高度来处理善后,对责任人必须严肃党纪政纪,直至诉诸法律,不能不了了之。他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处理责任人。
杨贤才还透露,去年全省共发生17宗暴力抗法事件,90%在乡镇及农村,被执行人多数是个人。其中湛江就有5宗。他说,像容路镇这样镇政府欠款不还,又组织抗法的,还非常罕见。这说明当地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群众普法工作也做得不够。最终受害的还是它自己————连政府都失去了商业信誉,谁敢来投资,跟它做生意?(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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