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8日,王先生一家盼了两年的房子终于可以领钥匙了。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王先生夫妇兴冲冲地来到普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竟发现,他们两年前花14.7万元买的期房竟被这家公司以17.1万元的现价卖给了另一位住户。王先生一下子懵了,自己三十几年的积蓄,加上十一年的贷款买的房子,怎么一下了就飞了呢?无奈,王先生昨天上午向本报“热线寻呼”求助。
据王先生介绍,1999年10月,他购买了普华房地产公司承建的商品房普华小区一套偏单住宅。在1999年10月5号、2000年3月22号先后交纳了9.0456万元之后,又在2000年5月18号以公积金贷款的形式交足了总款额147465元的总房款。满以为有合同担保,就可以拿到钥匙的王先生,如今却落了空。这套住房已于2000年6月被普华公司以卖给了另一位房主。当王先生找到普华公司要求解释时,却被该公司法人代表王霞以粗鲁的语言赶走,声称:“房子我卖了,要找你就上法院告我。”王先生无奈,又找到天津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却未被受理,原因是普华房地产公司是否属欺诈行为尚未确定,暂时不能按合同纠纷处理。此后王先生又来到红桥区政府信访办,信访办人员告诉王先生这种情况属于欺诈行为,建议他去公安红桥分局报案。焦头烂额的王先生只好又到了公安局。而就在王先生等待结果的同时,普华房地产公司竟然仍在售楼。
据了解,像王先生这样上当受骗的居民多达十几户,她们有的是和王先生情况一样,有的是购买了空号房,购房的款额多的二十几万少则十几万。齐女士说:“我们原来买的三门四单元,可房子盖好了却只有3个单元。”(见习记者宋德松 符永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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