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宝丰) 两名出租房屋的塘沽区房主,因出租房屋不按规定到公安机关进行房屋出租登记,结果承租此房屋的外地人以此为栖身处,大进行抢劫、盗窃犯罪活动,日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两名出租房屋的房主地受到了依法外罚。
塘沽区新港界内的居民段某和毛某,分别于今年1月和2月将自己的私有房屋出租给黑龙江省林兰县农民陈国军等居住。陈国军在居住期间勾结果他人。以此为栖身外,冒充民警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居民,凡在本市从事出租房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事先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房主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