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凌)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分管消防、治安、交通的总队长、副局长立下“军令状”:坚决扭转安全工作的不利局面,全面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发生影响特别恶劣、损失特别巨大的安全责任事故,有关地区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引咎辞职。
交通 严查车辆
从即日起,市公安局各交警支队(大)队将重拳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辆、农用车、报废车辆等。设立对交通违章和交通肇事逃逸有奖举报电话。举报严重交通违章的,奖励20-100元,举报一般交通肇事逃逸的,奖励200元,举报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的,奖励500元。
4-6月,对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机械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或客车严重超载、农用车和货车非法载客以及其他危及交通安全的严重违章行为的,坚决取缔,就地卸客转运后从重处罚。彻底消除无牌无证车辆。
消防 关停危楼
从即日起3个月内,消防总队将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旅游景点、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企业(场所)、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大院等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对缺乏消防安全措施或未经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合格的建筑物,一律禁止投入使用;对未经消防检查合格的建筑或场所,一律禁止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一律予以关停。凡未经消防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必须在今年4月中旬之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对一些严重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典型,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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