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6日,备受重庆市民和广大大学生关注的“西师学生状告电信”一案正式开庭审理,该市北碚区法院当庭判决原告胜诉。电信部门退还原告202卡余额1.68元,向原告道歉并承担诉讼费。
2000年2月23日,西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法学专业98级学生刘彬,向北碚区法院专案庭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状告重庆电信局没有对202电话卡用户的合法权益作出具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