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是进入新世纪后中央召开的两个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对全国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新时期的政法工作包括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韩杼滨检察长在检察长会议上的要求,态度坚决、雷厉风行地把中央的部署,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切实把参加“严打”整治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 治任务来抓,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
各级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不少地方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迫切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严打”整治斗争,尽快改变治安面貌。同时,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艰巨性。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是密切关联、相互影响的,因此,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检察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切实履行好专政职能,以战斗的姿态,积极主动地投身到这两场斗争中去。
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原则,加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强化诉讼监督,保证对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问题。要突出重点,坚决打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确定的三类犯罪,并把“打黑除恶”作为重中之重,务必做到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对于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尤其是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案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等犯罪大要案,检察机关也要主动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同时,要注意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分子,彻底打掉“保护伞”。对于参与、包庇、纵容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等犯罪集团相互勾结的党政机关内部的、司法机关内部的犯罪分子,要严厉查办,决不手软;对于特大安全事故中失职、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管理中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政执法人员,凡是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坚决立案查处。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检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打出声威,打出气势。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织就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天罗地网,使一切犯罪分子闻风丧胆,无藏身之地。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坚持“稳、准、狠”,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
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整顿队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检察人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战斗力。要切实加强对“严打”斗争的领导工作,把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十五”计划顺利实施,检察机关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为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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