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河南郑州“馒头办”事件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结果:4月4日,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撤销市、区两级馒头生产销售管理办公室,彻底解决政府职能的错位问题。
“馒头办”事件肇始于今年年初。郑州市“馒头办”从区“馒头办”收回了办理馒头生产许可证的权力,导致区“馒头办”收费权限的减少,引发不满。在执法过程中,两级“ 馒头办”的矛盾冲突日益加剧,最后在百姓面前公开发生“顶牛”事件。
在全国上下着力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与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今天,“馒头办”的设立及其所作所为荒唐得有点近于幽默,它不但损害了政府执法人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馒头办”作为政府设立的一个临时机构,根本就不具备法律、法规授予的颁发生产许可证与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资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只有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才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郑州市作为一级政府,是没有权力通过制定管理办法的方式将行政处罚的权力授予一个临时的机构———“馒头办”的。
“馒头办”的设立及其上下级之间的矛盾冲突尽管有着一千条冠冕堂皇的解释,但实质恐怕只是一个:争权夺利。有了许可权与处罚权,就会财源滚滚;而丧失了许可权与处罚权,也就等于丧失了捞取钱财的依托。因此,上下级之间才不惜当众“顶牛”出丑,以致成为了市民茶余饭后的笑料。
从“馒头办”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与减少行政审批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看到各级政府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郑州市政府虚心接受批评,果断撤销了“馒头办”,我们应当为他们闻过即改的精神叫好。 (胡勇)
|